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近日联合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要求基层中医馆、中医阁应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
《建设标准》要求,中医馆(含少数民族医馆)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如设中医诊室(含治未病室)3个及以上,单个诊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如设中医治疗室2个及以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中医馆内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房,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300种。煎药室应提供煎药服务,或可与上级中医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
中医馆应提供中药饮片和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中医馆可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进行康复治疗。同时,中医馆还应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且应积极开展孕产妇、老年人、儿童、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中医馆还应接入并规范使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确保与属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联通,实现中医电子病历、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中医远程教育、中医远程会诊、治未病功能。《建设标准》中鼓励中医馆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中医阁是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内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区,具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信息化等卫生资源。《建设标准》要求,中医阁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至少设有1个中医诊室和1个中医治疗室。在中医阁的中药房设置上,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80种,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30种。中医阁应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配备不少于5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中医阁应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重点人群实施2种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