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据悉,此次山东省新制定的《政策措施》,突出了“实”和“新”两大特点,围绕支持中药产业、中医技术、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养康养发展和提高群众中医医疗保障水平等提出22条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指出,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和集中带量采购,推动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产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中药需求。扩大中药医保支付范围。在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将治疗性中药膏方使用的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提高中成药可及性。
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管理,推动中医技术传承创新发展,扩大优质中医服务供给。完善涵盖优势病种、住院、门诊、日间诊疗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激发医疗机构中医发展活力。
围绕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实行“两纳入、一衔接”,推动发挥中医医养康养优势。一方面是在纳入医保定点上给予支持,另一方面是在纳入医保支付上给予支持,同时在商业保险衔接上给予支持。
在继续执行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实行“三降低、一提高”新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0%以内。将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5%以内。将统筹区内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以上。有条件的市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5%。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近7亿元。